2011年7月2日 星期六

如何申請加拿大的失業保險金(How to apply for Canadian EI)


當公司結束營業、外包或裁員時,總是有員工得接受現實狀況另找工作或申請 失業保險金(Employment Insurance)”待在家裡休息或找學校再進修充電自己。 我周遭的同事們......有人礙於家庭生計務必儘快再找到新工作,也有人申請失業金去學校免費上專業的課程,也有人只是待在家裡休息6個月後再出發找新工作,如果是你,會選擇哪一種呢?


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以下文章載自溫哥華的大紀元時報


     失業保險(Employment Insurance)是加拿大政府對加拿大公民或居民在失業後提供的暫時經濟資助,以幫助他們在非受雇期內盡快找到工作或得到工作培訓,度過經濟難關,以維持日常生活。 如果加拿大居民在一年內中連續工作了半年,因為失業、生病、生孩子或領養孩子而不能繼續工作,通過全國性的就業保險計畫便能獲得此項臨時收入。


     加拿大失業保險一般分為五大類: 普通失業保險、懷孕/父母/疾病保險、陪護保險、漁工保險和其他特殊保險。


1. 普通失業保險(Regular Benefits) 是針對不是由於自己的過錯而導致失業的人士,如由於工作短缺、季節性工作、或大量裁員而導致的失業。這些人是應該隨時可以並且能夠工作。


2. 懷孕/父母/疾病保險(Maternity, Parental and Sickness Benefits): 是針對孕婦、最近剛剛做了父母或領養了小孩以及需要照顧新生兒的人士; 疾病保險是付給那些由於疾病、受傷或需要隔離而不能工作的人士。


3. 陪護保險(Compassionate Care Benefits): 是針對那些要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去照顧自己病危的家人之人士。


4. 漁工保險(Fishing Benefits): 如果是從事漁業的自僱人士,則有機會申請漁工保險。


5. 其他特殊保險(Specific Situations): 如果是教師、在加拿大境外工作、自僱、自營等人士,可在有部分條件限制的情況下申請此種保險。






需具備的條件

1.      有能力和時間工作,但找不到工作


2.      根據居住的地區和當地的失業率,已經完成了政府規定的最低工作小時數


3.      以在工資中扣除失業保險基金EI


4.      並不是由於本人的過錯而失去工作,也就是在有正當的失業理由,比如公司裁員、隨眷移居、工作環境危害健康、工作條件和要求有很大變化而影響收入、工作職責變化,必須照顧孩子或其他家庭成員,雇主不給加班費、受到歧視等。






如何申請

          失業後應儘快前往各區加拿大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寫。也可以上網下載或直接在網上填寫(http://www100.hrdc-drhc.gc.ca/ae-ei/dem-app/english/home2.html)


     申請時有兩項資料必不可少,一是社會保險號碼(Social Insurance Number), 另一是僱員在停工沒有收入後的五天內雇主發出的就業紀錄(Record of Employment)另外還需要攜帶個人身分證件(駕照、護照、出生證)、完整的銀行帳戶信息、醫生證明(如果申請疾病津貼才需要)、詳細事實清單以及最近工作具體工資證明等。但即使有部分文件已經遺失,也應首先填交申請表以盡早立案,否則會延誤領取保險金的日期,申請後,需等候處理兩周,這兩周是沒有失業金的。


      EI 代理會安排會面並決定你是否有資格領取EI。如果獲准領取EI,每兩個星期必須完成一個叫做 Claimant Report的表格(用來會報你這2星期的情況),這些表格是非常重要的,不完成這些表格,個人的EI就會被斷掉。準確的完成這些匯報並且一切正常,大概在第四星期,就會收到第一筆EI的錢。然後每2星期就會收到一次。


     EI領取時間會從14周到45周不等,在拿EI期間,也可以以去打一些零工,只要美洲的收入不超過50元,最多可以達到EI錢數的 25%,這樣不會影響EI。而如果個人收入超過了這個限制,超過的部分一分不少的扣除。失業期間,加拿大政府希望失業人參加各種培訓,以便獲得新的工作,具備條件的申請人學習培訓費用由政府支出。


   





注意......在加拿大正領取普通失業金者,離開加國便不能領取,倘因為特別理由必須出國旅行,必須馬上向失業保險計劃辦事處報告。如果被查出沒有通知人力資源部而離開加拿大,EI 必須全額退回,而且會被罰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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