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
工作時數與超時工作(Employment Standards Act-Hours of Work and Overtime)
不同國家,其勞基法就迥異,如果沒有走出自己的溫室,去看看環境的差異,往往5年>>>10年過去了,自己會仍然停留在台灣的思維>>>>一套勞基法。像我,即時已經授課過ESL老師與一般服務業的加拿大勞基法,但是換個有公會支持的工作單位,工作時數算法又不同一般了(即時在同一個大溫哥華區內)。
********************以下載自卑斯省的大紀元時報中文報紙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根據卑斯省僱傭標準法,┤務主不得要求僱員工作的時數過多也至為害雇員的健康或安全。一般情況下,員工美入工作不應超過8小時而每週不應超過40小時。如僱員連續工作5小時之後可享有至少半小時無薪的用膳時間,若僱員於用膳時間內被要求工作或要隨時聽後工作安排,必須支付其用餐時間的工資,輪班工作的人士,在每個班次之間應有至少8小時的休息,除非是出於意外緊急情況。
僱傭標準法有定下僱員每日最低工資。由2002年11月30日起,新法例所規定的每日最低工資如下: 1. 如僱員已上班工作,就必須支付至少2小時工資,即時實際工作時數不足2小時。 2. 如僱員是安排超過8小時的工作,上班日則必須支付至少4小時工資,即使實際工作時數不足4小時。 3. 如僱員於上班時間內突然終止工作,而其原因是超出僱主所控制的能力範圍內,例如天氣情況有危害工作的安全,僱員必須被支付最少2小時的工資或實際工作時數工資(兩者以較多者為準)。4. 如僱員已上班工作,但發現其不適宜工作的話,只需支付其實際已工作的時數工資。 5. 如僱員不遵守勞工賠償局的健康及安全條例工作,僱主只需支付其實際已工作的時數工資。
僱員每週必須有連續32小時的休息時間,但如果僱員在這段時間內工作,所有的工作時數須支付倍半薪資,一週的計算是從星期日至星期六。
根據僱傭標準法,每日標準工作時數為8小時,而每週工作時數為40小時,若僱員工作超過每日或每週的標準時數必須支付超時工資,由2002年11月30日起,新法例計算方法如下: 1. 以日計算的超時工資,即工作超過8小時,超出部份的首4小時(即第九至12小時)是平時薪資一倍半而超過12小時的工作時數應獲得雙倍工資。 2. 以每週計算的超時工資,即工作超過40小時,超 時工資是平時薪資的一倍半。當計算每週超時工資時,只計算每日首8小時的工作時數。舉例,如一位僱員一週內工作了六天,每天工作11小時,其每日超時工作總數為18小時(每日3小時乘以6天),而一週超時工作總數為8小時(即48小時-40小時)。 3. 有些行業於計算超時工資時會採用不同的計算方法。例如農業、運輸、高科技行業等,詳情可參月僱傭標準管理辦事處往只>>>>>>>>>www.labour. gov.bc.ca/esb
由2002年11月30日起,新法例推行更富彈性的工作時間(Averaging Agreement),僱主與僱員可共同達成協議將1至4個星期內的工作時間彈性分配,只要每日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,而平均每星期的工作時數不超過40小時。在此情況下,僱主不需支付超時工資。這協議必須以書面達成,並清楚說明協議期限、受影響的星期及每日的工作時間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國定假日>>>>>另外就個人的工作實例,一般餐飲業於省設定的國定假日當天上班者,可以獲得1倍半的工資,但是在有公會支持下的公司(每次薪資會被扣公會費>>>Union Fee 約薪資的2.1%),當天上班者可獲得2-3倍的工資,而沒上班者仍可領到一天的工資。
年假(Vacation Pay)>>>> 一般餐飲業不給年假,但是會在每次發工資時,折算成薪資,但是其它的公司/工廠則工作一年以上者有最少10-15天的有薪年假(看護達一個月的年假)。
有公會支持的工作之好處是>>>當工作之領域之薪資在一般行情之下時,它會為員工向僱主爭取調薪或其它的福利,例如牙醫保的上限補助增加、制服的自洗補助............等。但有時沒公會的公司行號也會有醫療補助的福利。
一般服務業工作,如超市、餐飲業等只有所謂的全職(Full time)與兼職(part time),這兩種職位都有固定的工作時間,但是醫療體系下的相關行業,則又有另一種職稱叫臨時工(on Casual 或on Call>>>沒福利也沒保障,有正職的員工臨時請假時,才會有工作,沒固定),一般全職與兼職的工作有正式的缺額時,會從臨時工內挑選做最久的僱員升上來,臨時工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,因醫療界的工作是365天不打烊,所以有人生病、申請年假或臨時有事不能上班時,就會打電話請臨時僱員代替,一般臨時僱員在夏天季節與聖誕節前後最有機會上多一點的工作。(他們沒年假可是公司會在每次的薪資中折算年假費>>>Vocation Pay 付給員工)>>>>>>>>>>>>>>>
***Permanent full time 永久性的全職工作 Permanent part time 永久性的兼職工作
Temporary full time or part time 臨時的全職或兼職工作(大部分是指正職人員產假一年或因工受傷好幾個月之下,就會讓臨時工申請以上的臨時空缺來做。)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Dear Gladys,
回覆刪除妳實在了不起! 衷心的佩服您!
祝福妳工作順心愉快!
[版主回覆06/02/2010 12:03:06]Dear Julie, 謝謝! 你夫妻經營民宿得有聲有色,也是很了不起呢! 還記得你提過常常忙到午餐都忘了吃! Good Luck!
請問一下 輪班性質的工作 譬如 店員 保安 是不是 如果是 full time 人員, 即使 沒有輪到班 甚或一個月都沒被分配到工作 也仍然有新資 ?
回覆刪除[版主回覆03/27/2011 00:02:30]Hi friend, 所謂 full time 就是公司必須給此員工一星期五天的工作(每天7-8小時的時數)才叫全職,沒有輪到班 甚或一個月都沒被分配到工作的叫臨時工作(有全職工作的同事臨時請假,才會叫臨時工來頂替,這種叫on casual 或on call),而且此兩種工作有工作才有時薪可領!
Hi!你在哪裡工作阿?你好厲害唷!!
回覆刪除[版主回覆02/18/2013 18:16:06]Hi, 我在老人院工作,如果你家離我家很近,那你應該知到這間老人院了,它在12Ave與4St(in Burnaby)的角落,妳只要有心踏出去,每個人都會很厲害的! 多做義工,就很容易找到工作!